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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当设计爱上商业 》
设计随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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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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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彼知己 百战百胜
这篇文章是适合想“对付”商业类客户的设计师“攻读”。如果你曾经认同“商业头脑的人(客户)不懂欣赏什么是创意”……这类说话,或者你现在同样认同。那么你肯定希望懂得一套征服他们大脑的技巧,让创意自由实现。
在说出方法前,我想先引用一句谚语:在战场上,战胜敌人的最好方法是……(相信你已经猜到了)对!就是“知彼知己,才能百战百胜”。所以想创意更自由地展现,最好的方法就是“主动了解商业多一些(知彼),和更了解你自己的创意本身(知己)。”若你不认同这是个好方法,那我们就来慢慢探讨,然后再作结论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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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爱迪生是伟大的发明家
“实践是验证真理的唯一标准。”所以在此没有办法马上实践的情况下,剩下最好的验证方法就是“以史为镜”了。
很多人都知道爱迪生是第一个发明电灯泡的人(因为教科书也是这样教的),但事实并非如此,有据可查,爱迪生是第二十三个发明电灯泡的人。但是为什么历史只记住了爱迪生是电灯泡的发明者呢?而不是前二十二位的任何一位呢?怎么算也不可能啊!为什么唯独是爱迪生得到了世界的认同呢?
关键已不在于电灯泡本身,爱迪生比前二十二位发明者更伟大的成就是他更懂得(电灯泡的伟大之处)——就是在你家亮起来(即建立电力系统)!他创办了世界上最强大的公司之一的(通用电气GE),最初名为爱迪生通用电气,是道琼斯工业指数最早的十二家组成公司之一,而在那十二家公司之中,也只有通用电气辉煌至今。

若要总结爱迪生的成功关键,不是因为他是首位电灯泡的发明者,而是因为他是第一个“把电灯泡带进你家”的人(建立了电力系统)。他真正地“解释了”电灯泡的发明对人类的意义,让我们今天都能感受到拥有光的幸福。正是由于爱迪生善于整合他的各种发明,让发明造福万人,最终被世界公认为最伟大的发明家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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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的不是你做了什么 而是你为了什么
这是历史,是事实。不管现在你是否仍在猜疑……但当我了解到这个真相时,我得到了启发——尽管同样是发明了电灯泡,而你仅仅是为了使它发亮,还是为了让它能造福人类,意义就完全不一样。深入一点讲,如果你的目标是发明一个会自己亮起来的物体,发明了电灯泡,你的目标也就达成了;但若你的目标是“点亮世界”,那么了发明电灯泡便只是其中的一步。这就是目标导向结果,而不是事情导向结果。
因此我得到的设计感悟是:“重要的不是你设计了什么,而是你为了什么而设计。”你的创意是否重要、值不值得去实现,重要的不是取决于你设计的是什么,而是你为了什么而设计……是为了实现个人的理想追求、或是为了仅仅让别人一看就认同设计师很富创意,还是希望为彼此在创造有形或无形的价值呢?即使设计是同样的,但最终它的意义和命运(结果)都会完全不一样……
所以,这篇文章实际要讲述的并不是“对付”商人的妙计(因为对立本身也没有任何好处),而是诉说设计者不应“沉醉”于单一领域去发展自我,应该拓展自己的世界观,善于从更广阔视野看待世界和从事设计事业。
其实,商业本身并不是坏事。你了解清楚,就会明白商业本身更需要创意,我的意思是不仅仅是只有设计师才懂得创意,才探讨创意。某些时候,商人的创意更胜于我们。就看看我们今天身边再简单不过的罐头、方便面等(虽然列举这些看似极为平常的东西说服力略显不足),但这些都是一种创意,而它更胜于外表的创意,是形式上的革新,这些创意才真正地改变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。
此刻,我感到设计业界的大众都比较喜欢谈论造型上的创意,例如室内设计,设计师们都更容易被“外表创新”的东西所吸引,空间的设计以造型为先变成了我们的设计准则。然而相比起商业上那些形式的创新,难免显得“苍白无力”了。
只是在我心里,我认为这种创意、革新更应该是由设计师来蒂造的,也是设计师们更应该去追求的一种提升。例如我们可以多些思考在空间的应用上,有什么一直是习以为常,历经几十年都没有改变过的事物,但它却存在改善的可能性……可惜在此我列举不出一些在室内设计中类似的成功案例,但在其它设计领域则有前车可鉴。某位设计师发现我们在平常洗脸的时候,水龙头一直都是开着的,通过测试的结果显示,平均每次洗脸过程,我们浪费的水远远大于我们盛用的水,于是他设计了一款有相向出水的水龙头,实际上只是增加了向上出水口和切换开关,但其结果是不但减少了水的浪费,还改善了我们的洗脸体验和效率。或许在室内设计领域中也存在着这种“小改变,大改善”的细节,希望只是我们平常视而不见。而当我们更多地注意这些细节后,为了“改善”而设计,不只是停留在“观感”的创造上,结果必然会更有意义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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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的再突破 应该超越它本身的逻辑
在我从事设计前,只接受了三年的“入门级”的专科教育,而我的进步和突破很大程度不是因为在设计领域的再进修,而是当我钻研商业及其它领域的知识开始,更宽阔的视野让我更容易了解自己的设计追求、是为什么而设计,因此在开始新的项目时,我懂得要求自己比顾客(商业类的)更了解他们的需求,和助他们在商业上更成功……“我们同舟共济”就是我从事商业类设计的信条。这目标所导向的结果常常是当我解说完毕后,彼此更容易达成共识,也很容易就作出决定了。
其实,商业本身从没有与设计相冲突,它就像“金钱”这东西一样,都是人类文明的伟大产物,但如果你不懂得它,就只会被它牵着走,若你了解它、并善用它,便能够创造更多……“设计的再突破,应该超越它本身的逻辑。”这句话是20世纪著名的印度哲学家(克里希那穆提)给我的启发,他说:“理智的的再教育必须超越理智本身的逻辑。”所以我认为当我们也超越设计本身的逻辑,去追寻设计知识以外的发现时,我们就会更容易突破自己现有对设计的认识,超越自己本身对设计的理解,最终找到专属自己的道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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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白了自己设计的追求 的确是件相当幸福的事情
最后,我还想特别地说一说梁志天先生给我的一些启发,因为现在很多从业者在梁志天先生身上得到的,都更像一本“工具书”(相信大家都很容易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吧)……如果让你设计某样板房,你认为最重要的是什么呢?是设计得非常独特或漂亮吗?是切合楼盘的主题和定位呢?还是要让未来的主人对在此处生活产生憧憬?
梁志天先生这一句话说得非常好:“对样板房而言,最重要的不是设计,而是让设计增值。”从此我们可认识到,除了设计造艺的精进外,梁志天先生的卓越还在于他对设计的需求有自己更深层的理解。也许,设计完成了就是我们的目标,但对于他,让设计增值才是最终的目标。
怎么增值?那就需要你寻找自己的答案了(书上是找不到的)……
阿培 2008 11 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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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当设计懂得了商业》 - [My Stupid*]
- 2008-10-29
《 当设计懂得了商业 》
我们必定听说过:(坏的设计)让某品牌因此失败的事例……
也同样地谈论过:(好的设计)让某品牌因此成功的案例……
来看看下面这个(有趣的创意):

洞察了美国总统大选的时势,
7-Eleven设计推出了(红色的mccain & 蓝色的Obama)两款咖啡杯。

7-Eleven把此创意命名为7-Election。
“从杯子的使用数量上,便有趣地反映出一些大选的事情……”
你说:
这是一位(有设计思维的商人)的杰作;还是一位(有商业头脑的设计师)所创造呢?
我想:我们可以做到有设计思维也不失一点点商业头脑。
其实,每个领域的专家都会免不了“自我放大”,
将各自的重要性扩张……但若我们明白到:
(坏的设计)是源于对商业的不了解……
(坏的商业)是因为轻视设计的重要……
我们便能更好地提升……
最后我的感言是:
“在设计的造艺上登峰造极,也不及在商业上补足一点点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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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问:
你喜欢我这样(以一位设计者的洞悉去分享和传播设计吗?)
我称这种分享设计的方式为(烹调设计)
因为我察觉:设计信息的传播方式比内容本身更加重要……
例如:大家都在传播着一件命名为(世界上最美丽的书店)的设计时,
多数方式都是将这份作品直接搬上“餐桌”,然后让大家也直接“吞下去”。
这无疑等于将好的“食物原材”浪费掉一样。(信息并不仅仅是一个信息)——这是我的理念
“对于设计传播,信息本身就像食物原材料,它美味与否,更在于你如何烹调。”
